关于优化合肥市建筑业企业“安管人员”跨省转出办理流程的通知

发布者:瞿浩  点击数:3072  更新时间:2022/01/20

关于优化合肥市建筑业企业“安管人员”跨省转出办理流程的通知

 各在肥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建筑业企业“安管人员”(即: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跨省转出审批流程,改善营商环境,为群众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审批服务,现就我市建筑业企业“安管人员”跨省转出办理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合肥市建筑业企业“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跨省转出。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准备:完善个人小程序基本信息。

    (二)材料提供:跨省调出申请表(加盖调出、调入单位企业公章)(原件扫描件)。

    三、申报流程(全程网办)

    (一)安管人员个人操作,进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网→网上办事大厅→合肥工程建设云→安管、特种作业证书→点开“个人小程序”,扫码登录个人微信小程序,完善个人资料→并在小程序点“办事”→点击跨省调出→个人提交申请;

    (二)企业操作,进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网→网上办事大厅→合肥工程建设云→安管、特种作业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新版)→应用→三类证书管理→企业确认,提交申请。

    (三)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在企业确认提交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

    (四)申请材料不合格的,市城乡建设局将作退回办理,并将存在问题告知申请人。

    (五)申请材料合格的,经审核通过后,安管人员个人可在个人微信小程序“我的办事”,“已完成”模块里下载已审批的跨省转出申请表(系统会自动生成盖章的申请表,申请表无需线下盖章,也无需到省住建厅盖章,直接到迁入省份办理转入手续)。

    四、注意事项

    在提交“安管人员”跨省变更事项申请时,合肥市工程建设云平台会对申请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智能检测,主要核查:

    (一)申请人是否已经实名制;

    (二)当前证书是否有在办业务且未办结;

    (三)与企业是否有聘用关系;

    (四)证书发证机关是否为安徽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关于规范合肥市政务服务窗口“安管人员”跨省转出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服〔2020〕8号)废止。

    特此通知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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