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号文解读】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之建筑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发布者:瞿浩  点击数:1513  更新时间:2022/06/15

   近期,市城乡建设局以问题为导向,印发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合建质安〔2022〕5号)(以下简称5号文),重点布置了人员教育、机械管理、安全投入、基槽管理、打击违章等5个专项整治行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市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做好2022年全市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为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好官,本日起,合肥城乡建设微信公众号开辟【5号文解读】专栏,从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建筑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基坑沟槽作业施工现场打击违章5个方面作整治重点解读。

一、进场要验收

1.有人有机构。施工单位应设置相应的施工机械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制定建筑施工机械管理制度,并建立对施工机械购置、租赁、安装、使用、维修、养护、安全管理等的台账和档案。

2.进场要验收。监理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机械使用单位及设备提供单位对机械进行进场验收,机械状况良好、管理档案齐全、检测合格、作业人员符合资格方可允许进场。

3.验收要挂牌。施工机械设备实行进场挂牌验收制度,经验收合格的机械,在机身显著部位张贴验收公示牌。

二、作业有方案

4.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明确施工机械进场行驶线路和施工范围,机械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既定线路和施工范围作业。

三、人员要教育

5.作业要交底。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应对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及配合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机械操作人员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

6.操作要合理。机械操作人员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超速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严禁采用大型机械载人、违规调运材料等违章行为。

四、现场要管理

7.作业要指挥。施工机械作业,施工单位专职管理人员应全程在岗指挥管理,监理单位派员旁站。施工现场流动式起重设备、桩工机械、土石方机械、道路摊铺机、压路机械等大型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时,施工单位应配专人负责,做到“一机一人”现场指挥,采用旗语、口哨、对讲机、扩音喇叭等有效的联络措施确保通信畅通;指挥人员应全程在岗指挥管理,监理单位派员巡视,不得擅自脱岗。

8.机械有警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应配备声光警示灯具,流动式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械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大型机械走行时及启动、变道等动作前,应发出声光警示信号。

9.作业要隔离。大型机械作业范围应设置警戒区域悬挂警示标志,设置硬质隔离措施,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机械回转作业时,配合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需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必须将机械停止回转并制动。流动式起重机械作业时,应在臂长的水平投影覆盖范围外设置警戒区域,并应有监护措施;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来源:合肥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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